为促使青年教师尽快适应学校发展和专业建设要求,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科可持续发展,建设一支高水平青年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关于新时期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结合我院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实际,决定实施本院“以老带新”一对一帮扶提升教师教学质量实施方案。
本方案以学期为单位,每学期通过教研室组织形式予以实施。具体如下:
一、指导教师选聘的条件
指导教师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师德高尚、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学术造诣深、指导能力强。亦可根据实际需要,选聘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讲师(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担任本门课程10年以上教学经验)担任青年教师的指导工作。指导教师与被指导的青年教师应为同一教研室或相近专业教师。一名指导教师一般只能指导一名青年教师。
二、指导教师选聘的程序
1、制定计划。由教研室制定切实可行的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择优选定指导教师,报马克思主义学院审核批准。
2、签订协议。教研室与指导教师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待遇和考核要求,报马克思主义学院审核备案。
3、聘请指导教师待遇。指导教师在聘任期内(一般为半年即一个学期)顺利完成指导任务,马克思主义学院按协议兑现指导教师报酬。
三、指导教师的职责
1、思想引领
热情关心青年教师的思想进步,帮助和勉励青年教师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学校。帮助青年教师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荣誉感和使命感,指导教师要努力做出表率。
2、业务指导
(1)被确定为指导教师后一个月内,指导教师应与青年教师及时沟通,了解青年教师的专业背景与特点,确定培养方向,根据培养对象的实际情况,制定培养计划书,确定培养方向、目标和内容。
(2)通过课堂教学示范,使青年教师掌握课堂教学的基本方法、要求和标准。帮助青年教师(或新进教师)加强实践锻炼,熟悉教学工作规程和教学环节,把握教学工作规范,提高工作能力。
(3)根据青年教师的专业方向以及承担的教学任务,指导青年教师撰写教案和讲义;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并将听课情况与青年教师进行交流、指导,填写听课记录;组织并指导青年教师认真参加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等教学环节。
(4)通过听课和专业知识交流后,负责向教研室提出被指导的青年教师是否具有上课能力,对达不到培养要求的青年教师提出调整意见。同时帮助评估不理想的青年教师进行自我分析、查找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并鼓励他们增强信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5)有在研项目的指导教师应吸收青年教师加入课题组,并有明确的研究任务及经费,同时指导教师应定期与被指导的教师开展交流和学术讨论,及时了解并协助解决青年教师在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指导教师在申请科研课题时,应尽量把指导的对象作为课题组成员。
(6)支持和鼓励青年教师申报各类教研科研项目、发表教研科研论文,并对项目申报书的制作、论文撰写等进行具体指导,并对青年教师参与学术交流的题目、内容给予指导。
四、接受指导的青年教师范围
1、从教不满2年的专任或兼任教师。
2、课堂教学质量评估不达标或不能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教师。
3、其他经教务处、教学督导组、院部共同认定需要接受指导的教师。
4、接触新课程的教师。
五、青年教师职责
1、积极主动争取指导教师在思想、业务上的指导。
2、认真参加各类教育教学培训,旁听指导教师的教学,并做好听课小结;协助指导教师答疑、辅导学生作业等。
3、主动向指导教师汇报自己在教学工作中的思想、教学和业务进修情况。
4、积极参与指导教师的课件制作、课题申报与研究、论文撰写等。
5、结合学院的专业、课程建设和发展情况,积极参加培训进修,努力提高学历层次和教学科研能力(青年教师外出进修期间,仍应在每学期期末向指导教师书面汇报进修情况)。
6、青年教师在指导期满后,应对自己所完成的教学、科研工作和进修情况进行总结,并向院部汇报,同时提供指导期间的有关资料。
六、青年教师的考核
青年教师的考核采取日常考核、半期考核与期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考核工作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科研科和相关教研室负责,指导教师协助;如考核不合格,相关教研室要协同教学科研科及指导教师分析原因,作出延长指导期限或调整岗位等处理。
七、经费保障
1、从2013年起,马克思主义学院每年在经费预算中提供专项经费即教学改革、课程建设、专业建设三项经费予以支持。每项经费1万元共计3万元。经费使用一律以实施方案为准,并在得到教务处认可后开支。
2、开支标准。经过考核符合要求的指导教师每带一名青年教师支付报酬1000元。经过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指导教师不享受报酬。
八、附则
1、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全部纳入马克思主义学院师资建设规划,并建立培养考核档案。相关教研室每年对“以老带新”一对一帮扶情况作出全面考核总结,其考核结果存档备查;对积极履行职责的指导教师和优秀青年教师给予表彰与奖励。
2、青年教师与指导教师共同签订《指导青年教师责任书》,并针对青年教师实际情况填写年度《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马克思主义学院将据此确认指导教师人选,同时对“以老带新”制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作好记载。
3、被指导青年教师每年应填写《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总结》,交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科研科备案。
4、相关教研室应在课程授课学期末召开一次指导青年教师工作汇报专题会,对“以老带新”制执行情况进行总结。
5、在指导教师聘任期间,教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科研科要对指导教师的指导工作进行中期抽查、考核,如发现问题,则协同院室及指导教师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6、指导期结束后,相关教研室将《马克思主义学院青年教师指导责任书》、《马克思主义学院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马克思主义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总结》统一归档。
7、附件
(1)马克思主义学院青年教师指导责任书;
(2)马克思主义学院青年教师培养计划;
(3)马克思主义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总结。
毕节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3
年4
月10
日
马克思主义学院青年教师指导责任书
甲方:马克思主义学院
乙方:(指导教师):
姓名: 性别: 职称: 专业:
丙方:(青年教师):
姓名: 性别: 职称: 专业:
为了充分发挥指导教师在培养青年教师中的作用,使青年教师较快地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提升教学质量,为保证“以老带新”方案的规范实施,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甲方聘请乙方担任丙方的指导教师,聘期为 年,从 年 月至 年 月。
二、乙方作为指导教师,职责见《马克思主义学院“以老带新”一对一帮扶提升教师教学质量实施方案》。
三、丙方在接受指导期间应履行以下职责,职责见《马克思主义学院“以老带新”一对一帮扶提升教师教学质量实施方案》。
四、甲方负责对乙方、丙方进行考核,具体见《马克思主义学院“以老带新”一对一帮扶提升教师教学质量实施方案》。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各存一份,教务处备案一份。本协议签字和盖章后,各方都必须承担协议中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院长): 乙方: 丙方:
(公章)
年 月 日
马克思主义学院青年教师培养计划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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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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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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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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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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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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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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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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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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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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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导教师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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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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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养计划进程 |
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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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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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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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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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导教师签字: 日期: |
| 青年教师签字: 日期: |
| 院领导审批意见 院领导签字: 系(部)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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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总结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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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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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年教师完成计划情况及主要收获: 签字: 日期: |
| 导师听课情况 |
| 听课时间 |
课程名称 |
结果(优/良/中/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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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师评语: 签字: 日期: |
| 院(部)领导听课情况 |
| 听课时间 |
课程名称 |
结果(优/良/中/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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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部)评价及结果: |
| 优 |
良 |
中 |
差 |
院领导签字: 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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