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黔办发电﹝2017﹞72号)、《中共毕节市委办公室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毕办发电﹝2017﹞101号)、《中共毕节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领导干部“大走访”暨扶贫慰问调研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毕办发电﹝2018﹞6号)、《中共毕节市委常务委员会关于市委市政府2018年春节慰问活动安排情况汇报》等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于2月6日至15日对学校相关教职员工进行慰问。
本次慰问对象有:离退休人员(副厅级以上离退休干部、退休党外人士、县级以下离休干部、县级退休干部、离休干部遗孀)、代表人员(党外人士代表、优秀人才代表、突出贡献人才代表、患病干部职工、一线工人代表和留学生代表、假期留校学生代表)、困难师生(困难职工、困难党员和特困学生代表)、驻村干部及假期在岗工作的各相关部门等。
慰问分别由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相关校领导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