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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工作职责
2024-11-01 16:02  

一、围绕学校行政的主要工作,认真调查研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二、负责学校行政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  

三、做好行政方面各类会议的会议准备工作。  

四、负责草拟以学校行政名义发出的各类文稿。负责校核有关部门为学校行政代拟文稿。  

五、做好学校行政发文的编号、印制和分送工作。  

六、掌握各学院、各部门贯彻招待行政各类会议决议的情况,督促、检查行政各类会议议(决)定事项的贯彻执行。传达院行政领导同志对各项工作的意见。  

七、协调行政各职能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八、负责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发来的行政文件、函件、简报的编号、登记并及时送阅,对学校行政领导在文件上的批示进行传达、催办、检查、督办。  

九、做好行政文书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文件的清退、立卷、归档和借阅等工作。  

十、协助院长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组织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人民来信来访的答复处理等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每周工作安排的发布,做好学校大事记记载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和使用学校行政印章和院长签盖公文的印章。办理学校行政介绍信和其他证明材料。  

十三、负责车辆的管理、调度和车辆维修费的管理;负责报刊征订和收发室的管理;负责学校张贴栏的管理;负责学校接待安排管理;负责办公用房的调整与管理;负责办公电话与电信局的协调工作和办公电话费的分配与管理;负责学校各类会议室的管理。  

十四、完成学校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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