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我校校园交通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
紧急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校园交通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严防各类师生交通安全事故发生,据《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学校交通安全教育与管理的紧急通知》(毕教办函【2020】114号)文件精神,按学校统一安排,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部门、各学院按照四个100%(学校、学科、教师、学生)的工作目标,加强对本部门师生员工交通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杜绝在校园内超速、超载驾驶机动车,杜绝在校园内非停车区域停放车辆,确保校园通行秩序规范有序。
二、由于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我校目前仅开通三个校门,特别是东西校区大桥校门通道,每天上下课高峰期和放学高峰期,瞬间有近万人从东西校区大桥交叉通过,为避免人车混行,高峰时段保卫处均安排人员现场指挥疏导交通,为此,请驾驶车辆的各位教职员工配合现场交通指挥人员的引导,服从安保人员对道路交通和车辆的指挥,学生上下课高峰时段礼让行人,待学生通行高峰结束后再行驾车通过大桥,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三、请各部门、各学院加大对师生驾驶摩托车、电瓶车交通安全教育,杜绝无牌无证摩托车、电瓶车进入校园;同时,疫情防控期间,由于校园开放的大门通道人车混行情况严重,加之校园东区正处于建设施工阶段,坡陡路窄,保卫处暂时对校园电瓶车和摩托车实行交通管制,除了必须为学校提供维修、安保服务的人员可以驾驶摩托车、电瓶车在校园巡逻、工作通行外,请引导师生暂不要在校园内驾驶摩托车和电瓶车,杜绝校园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四、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宣传,请学生处牵头在全校学生中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安全警示教育讲座,提升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
五、进一步完善校园交通设施设备标识,请保卫处牵头对学校交通安全警示牌、警示灯、人行行道线、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全面排查,并立即进行整改,对排查出问题自身不能整改的,及时向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并主动与交通、公安、综合执法部门配合,加强对校园周边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六、各部门、各学院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须学校领导签批,并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和报公安机关备案,且必须租用有资质的、安全性可靠的专业交通运输部门客车与车主签订安全责任书,确保师生安全。
特此通知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
保卫处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