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五一”及近期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
“五一”假期将至,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五一”及近期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函【2020】107号》要求,按学校统一部署,请做好以下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假期平安健康。
一、 进一步加强假期间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请各部门、各学院进一步加强好本部门、本学院疫情防控工作,假期期间尽量引导、避免教职工及学生参加聚性活动,避免教职工和学生跨省流动,尽量不出门、不走亲、不访友,不聚会、不聚餐,出门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保持社交距离,尤其要避免与不明情况人员接触;对跨省流动的教职工和学生,务必严格执行《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二、进一步加强假期期间宣传教育工作
请各部门、各学院在师生放假离校前通过班会、手机短信、微信、QQ等形式,针对季节交替、“五一”节小长假等特点集中开展一次疫情防控、心理健康、消防、交通、防溺水、防校园欺凌、“防灾减灾”非法“校园贷”、网络博彩等为重点的安全教育,针对目前还未复学和学生,通过线上安全教育、致家长的一封信、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与家长沟通联系,提醒学生时刻保持安全意识,尽量引导、避免学生参加聚性活动,确保假期师生平安。
三、 认真开展防灾减灾日及宣传周系列活动工作
请各部门、各学院以“提升基层应急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为主题,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防灾减灾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学院实际情况,以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以及校园广播、宣传栏、黑板报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及5月9日至15日防灾减灾周系列宣传活动,并于5月25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如简报等纸质档)交保卫处孟娇老师处。
四、请各部门、各学院强化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不乘坐黑车、黑摩的、超载车、改装车、农用车等“三无”车辆,不得与陌生人搭乘车辆拼车,确保出行安全。
五、请各学院加强对假期留校学生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得在寝室内使用明火或使用电磁炉、电饭锅等大功率电器在寝室内做饭、做菜,确保用电安全;同时教育学生不得在寝室内留宿他人,确保寝室安全。
六、加强假期期间及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1、请各部门、各学院假期前认真开展本部门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2、请后勤处加强对学校公共用电设备、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点、食堂有等排查整治。
3、请基建处加强对学校在建工地地质灾害、危旧房屋和建筑(2020年4月至6月)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
4、请化工学院等设有实验室相关部门加强有毒有害化学药品存放等场所的安隐患排查整治。
5、请保卫处加强节日期间校园及周边巡逻巡查工作,禁止可疑车辆和可疑人员进入校园,确保假期校园安全。
七、加强假期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
请各部门、各学院做好假期期间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妥善处理假期期间突发应急工作和信息报送工作。
特此通知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
保卫处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