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为深入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上级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决策部署,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毕教发【2016】103号)文件要求,学校党委、行政高度重视,统一部署,决定从2016年7月27日起至12月30日在全校及周边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及全年安全工作目标全面完成,现将主要工作通知如下: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请各部门、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进一步做好全面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预防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层层落实”“齐抓共管”安全责任体系,为确保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请结合本部门、本学院实际,分别成立本部门或本学院“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同时借此时机,进一步完善本部门、本学院安全工作各项制度规定,强化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夯实安全工作基础,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二、 立刻开展全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一)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通过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全面、系统、彻底排查整治学生安全教育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本学院安全工作各项制度规定,从师生安全意识领域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积极构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着力提升校园安全隐患治理能力,确保学校下半年不发生各类安全责任事故。
(二)工作步骤:
1、自查自纠阶段(7月27日—8月10日)
请各部门、各学院结合排查内容,按照“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不留死角和盲区”的要求对排查内容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排查,做到隐患排查零盲区、隐患整改零推诿、安全教育全覆盖,意外伤害零发生,严格把排查工作落实到人,做到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
2、重点整治阶段(8月10日—9月1日)
请各部门、各学院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台账,立即认真仔细进行整改,确保彻底消除隐患,对需要学校层面整改的隐患报保卫处,保卫处将及时向学校汇报整改,确保校园平安、师生平安。
3、总结阶段(11月—12月)
请各部门、各学院对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进行认真全面总结,按照学校统一部署,保卫处将对整改内容进行全面督查,对安全隐患自查不深入、细致、彻底的情况,将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同时,请将本次活动总结报保卫处备案。
(三)排查内容及工作任务分解:请各部门、各学院结合我校每月一次的安全隐患排查台帐排查项目进行认真仔细排查、整改、报送。
序号 |
排查项目 |
排查内容 |
责任部门 |
1 |
消防安全 |
以宿舍、食堂、教室、体育馆、图书馆、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着重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是否存在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等行为。 |
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学生处、大正公司、各学院 |
2 |
交通安全 |
校园交通标志标识完善、车辆出入、停放及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情况。 |
保卫处、大正公司、各学院 |
3 |
食品卫生防疫 |
以学生食堂为重点,着重检查食堂人员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学校传染病疫情预防、监控及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
后勤处、保卫处 |
4 |
自然灾害防范情况 |
检查防范洪灾、泥石流、雷电、冰冻、滑坡地质灾害等重大自然灾害有关措施和制度的落实情况,防灾减灾知识和演练开展情况。 |
基建处、保卫处、学生处、各学院 |
5 |
危险化学品安全 |
以学校实验室为重点,着重检查实验室人员管理以及有毒有害实验用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暴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 |
化学工程学院、理学院、生态工程学院、机械学院、保卫处 |
6 |
集体活动安全 |
以大型集体活动为重点,着重检查实习实践活动、运动会、集体外出等活动的安全教育、应急预案、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严防踩踏、溺水、人身伤害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
团委、学生处、保卫处、各学院、大正公司 |
7 |
校舍及附属设施安全 |
以学校教室、食堂、图书馆、学生宿舍及围墙、堡坎、边坡等附属设施为重点,深化校安工程,提高校舍安全等级。 |
基建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大正公司 |
8 |
校园治安 |
以校园安保体系建设为重点,着重检查门卫制度、人防、物防、技防、值班巡查、校外人员及车辆管理、突出矛盾隐患排查等情况。 |
保卫处、大正公司、各学院 |
9 |
校园网络安全 |
以校园网络安全设施和管理制度建设为重点,加强值班,及时删除网上各种有害信息,确保校园安全。 |
宣传部、学生处、团委、保卫处、各学院 |
10 |
安全教育管理、演练检查考核 |
是否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系列安全教育、管理、演练文件精神,是否开展网络知识竞赛、“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宣传月”“禁毒宣传月”、防溺水、交通安全等专题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
宣传部、团委、学生处、保卫处、各学院 |
三、加强信息报送
根据文件要求,请各部门、各学院12月7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纸质)报送保卫处孟娇老师处,汇总后报省教育厅,望配合为谢!
特此通知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保卫处
201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