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主席工作职责
一、工会主席是工会的法人代表,在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下,主持工会全面工作。
二、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工会法规、章程;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对党负责和对群众负责的一致性,把党对工会的要求和职工对工会的要求结合起来;落实校党委的决议,当好党委的助手和参谋;紧紧围绕工会职责和学校中心工作,领导工会按法规、章程开展工作。
三、代表工会及时向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请示汇报,沟通情况,作好上传下达工作,协调校工会和其它职能部门间的关系。
四、围绕学校中心工作,采用多种形式,努力提高会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及业务文化素质,增强会员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
五、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组织选举教职工代表和工会会员代表;组织代表提出教职工代表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的议题;组织收集、整理“两代会”提案;组织代表学习有关政策、业务和管理知识,增强代表的政治民主意识;维护教职工的政治民主合法权益,接受和反映教职工的申诉和建议。
六、根据工会章程、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规定,定期组织、筹备“两代会”和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主持起草工会工作报告,向委员会和代表大会报告工作;主持工会委员会和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督促、配合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两代会”的决议、提案。
七、在校务公开、民主评议干部工作中发挥积极参与和监督作用。
八、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生活和身体健康,协助校行政,努力解决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
九、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好女职工工作。
十、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培训工会干部,调动工会干部的积极性,及时帮助工会分会解决问题。
十一、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做到账务公开、民主理财,开源节流。
十二、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会副主席工作职责
一、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下,协助主席工作,向主席负责。
二、组织工会干部和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三、做好校工会工作计划、总结的初步制定,督促检查各工会分会工作,并组织交流和总结。
四、协助组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做好提案的收集,检查大会决议、提案执行和落实情况,协助、督促行政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研究处理,收集、汇总代表提案。协助主席负责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五、加强调查研究,以职工为本,了解教职工的学习、 工作、生活情况,积极反映情况, 提出意见或建议。
六、抓好师德建设,对教职工进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家庭美德教育,积极开展文明健康的文体活动和“三全育人”等活动。
七、负责调解教职工民事及家庭纠纷,做好有关来信来访工作。
八、协助主席编制经费预决算,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九、完成主席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会经审委员工作职责
一、依据国家和工会有关的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对工会经费的使用进行核算和监督。
二、参与工会预算管理,不断提高工会预算管理水平。
三、把好工会经费使用合理、合法关,保障学院工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做好工会经费收交管理工作。根据工会法配合工会组织委员及时准确地收缴会员会费和拨交工会经费。按照国家会计制度,正确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帐户、帐簿,建立、健全各种凭证,做好帐务登记工作。
五、运用工会会计,对工会资金的分配和使用过程进行及时、系统和连续的综合反映,为工会预算收支的编制、执行和考核资金的使用效果,提供核算资料。
六、编制工会帐户年度决算,按时填制各类报表,总结年度收支的执行情况,公布收支账目,并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七、做好工会财产的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工会财产物资、做到账、物、卡三者一致,帐物相符。
八、接受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接受广大会员的监督。
九、完成主席、副主席交办的任务,并配合其他委员搞好工会工作。
工会女工委员工作职责
一、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女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劳动及社会、家庭等方面的权利。同侵犯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妇女、儿童的行为做斗争。
二、协助行政贯彻执行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规定,建立健全女教职工保护制度和措施,保护女教职工身心健康。
三、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和工会的重点工作,对女教职工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努力提高女教职工自身素质。
四、在女职工中开展“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为主要内容的“四自”教育,引导女职工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积极做好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本职工作,在学校改革和发展中贡献聪明才智,发挥积极作用。
五、组织女教师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改革和民主管理。协助教代会的女代表,征集女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并向有关部门推荐优秀女干部。
六、为女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帮助女教职工处理好恋爱、婚姻、家庭等问题,解除女职工的后顾之忧。
七、协助行政做好妇女保健工作。贯彻女教职工劳动保护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女教职工进行身体检查,组织医务人员向女教职工讲解妇幼保健卫生知识。
八、教育女教职工积极响政府计划生育的号召,协助计生办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建立健全计生工作档案。
九、与学校妇委会共同抓好“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的庆祝纪念活动。在女教职工中开展“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评比表彰活动。
十、举办适合女教职工特点的活动,促进女教职工的身心健康。
十一、结合学校女教职工工作特点,制定计划、布置工作、总结、表彰和进行工作经验交流,理论研讨等。
十二、完成学院领导和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工会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工会的组织建设工作。承办新会员入会手续,负责工会会员的档案建设和管理,办理会员组织关系,拟制工会工作所需各种表格,做好工会组织各项统计工作。
二、抓好校内工会小组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工作,发挥工会小组长作用,并注重总结交流工会小组工作经验。
三、提出对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素质。
四、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定期组织评比表彰本单位工会积极分子,交流他们的工作经验。上级部门和学校组织开展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先进人物的评选活动,代表工会积极参与意见。保证评选结果符合民主程序,符合规定条件,体现多数人的意愿。
五、接受会员和教职工代表的申诉,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办法,务求合理解决各问题。
六、教代会开会期间,配合做好教代会代表资格的审查工作。
七、负责办理工会委员会对会员奖励的有关事宜。按照上级规定及时为教师办理相关证书,积极协助学校相关部门为每年离退休老教职工办理相关手续,提供所需服务,并组织欢送活动。
八、教职工与学校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积极为教职工提供必要的法律和政策咨询服务,保证教职工的工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九、教职工与单位发生劳动纠纷,从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的角度出发,参与调解工作,严格依法办事,在保证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同时,努力维护学校稳定。
十、依法维护合同工的合法权益。让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已经明确的劳动者的各项权益得到切实保护和落实,保证不留维权死角。
十一、对工会会员进行组织观念教育,按照规定标准,定期组织收缴会员会费。
十二、完成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文体委员工作职责
一、配合学院中心工作,有计划地组织教职工参加各种类型的文体活动,寓思想教育、科学文化、业务技术的学习和身体锻炼于文化娱乐之中。活跃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增进职工的身心健康,促进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
二、根据教职工对文化娱乐、体育活动的不同要求,组织好各类教职工业余文体社团,充分发挥具有不同文体爱好的教职工的积极性和特长。
三、制定全校性的教职工文体活动计划和方案,组织教职工参加学校的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
四、根据学校工作需要,重点抓好一些质量高、内容好、形式新颖的文艺节目和成绩优秀的体育运动项目,积极组织参加省、市、区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
五、组织教职工参加大合唱、团体赛等大型的团体活动。
六、主办相关的游艺会、茶话会以及校际之间的文化交流等活动。
七、既分工又协作,积极配合工会的其他委员开展相关的教育、培训活动和演讲比赛。
八、加强对现有文化、娱乐、体育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的管理,充分利用现有场地、设施和设备开展活动,为教职工服务。
九、完成校领导和工会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提案委员工作职责
一、组织和征集提案;
二、审核提案并进行梳理、分类,确定是否立案;
三、将提案及意见、建议送达相关部门、单位办理;
四、督促承办单位认真办理提案,听取提案人对办理结果的意见,检查提案的落实情况;
五、向教代会作关于提案征集、审理及落实情况的报告;
六、评选优秀提案和提案先进承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