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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流沧之韵”校园摄影作品比赛的通知
2015-11-05 08:42  

各分工会:

根据学校2015年校园文化活动的总体安排,工会拟在本学期举办全校教职工校园摄影作品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流沧之韵”校园摄影作品比赛

二、主办单位: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工会

三、承办单位: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艺术学院

四、协办单位: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大学生摄影协会

五、报名交稿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3日

六、作品内容:摄影作品围绕“美丽贵工程”“人文贵工程”“和谐贵工程”“大爱贵工程”“转型贵工程”等方面来呈现,记录校园的真实瞬间,将优美的校园风光、独特的人文景观、良好的教学和服务氛围等亮点展示给广大师生,参赛作品必须本人创作。

七、参赛人员:本校教职工

八、报名及相关要求:

1、以分工会为单位组织报名。每个分工会需推荐1-2人报名参赛,70人以上的分工会可推荐3-4人参赛,参赛人员每人可提交1—2幅作品。为保证比赛质量和效果,各分工会可先组织推选。

2、参赛作品彩色、黑白均可,可单幅或组照参赛,照片格式为jpg,单张图片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图片大小不小于2M。参赛作品要求是近2年来创作的,须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及联系方式,作品画面不得留任何文字性标识,同时提供150字左右的说明,阐述作品的创意和主题

3、参赛作品要求影像真实,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当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参赛者需要保留图片原始信息及原始文件,以备查证。

4、参赛作品不得发生与他人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争议,如果发生争议或侵权,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法律责任。

5、主办方日后有权免费使用获奖作品,用于在各类媒介上进行展览、出版、宣传等用途著作权为作者本人所有。

九、评奖原则

获奖作品由专家评委盲选产生,同一作者作品若同时获奖,取等次高的作品进行奖励,评委作品可以获优秀奖并参加展出。

十、奖励:按照“黔工总字[2015]7号”文件规定,本次比赛按照报名提交作品人数的1/3比例设奖,颁发证书和价值不超过500元的奖品。

十一、专家评审作品时间:2015年11月30日

十二、参赛作品投递方式

2015年11月23日前通过在线办公发送宣传部邹千寻老师

十三、参赛咨询电话:0857—8331458,联系人:高树娥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工 会

201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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