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充分发挥先进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中共毕节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毕党发〔2015〕19 号)、《中共毕节市委 办公室关于〈毕节市总工会改革方案〉的通知》(毕委办字〔2017〕 106 号)精神,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服务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府办发〔2015〕21 号)规定,市委、市政府决定评选一批市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并在 2019 年“五一节”前夕召开表彰大会。现将相关文件转发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推荐工作。
各学院、各部门可推荐1名业绩特别突出的教职工参加学校评选,学校从中选送1名报毕节市教育工委参加科教系统候选人的遴选,推荐人员名单请于2019年3月18日前通过在线办公发给工会周晴老师。
工 会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