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按照《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办理2019年度教师教龄荣誉证书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2019】23号)的通知精神,凡我校2019年6月30日前教龄已满30年(360个足月)的教师,请在4月26日前,按照填表说明填写附件1《颁发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审批表》;附件2《颁发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名册》,并将附件1纸质版一式三份及附件1和附件2的电子版报送工会办公室(西区综合楼六楼623室)陈健老师处,同时需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查验。以便工会在规定时间及时上报,为符合办证条件的教师办理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
请各学院、各部门认真组织宣传落实,逾期未申报的推迟至下一年度办理。
工 会
2019年4月17日
附件1:《颁发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审批表》
附件2:《颁发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