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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办法
2012-07-30 00:00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化学工程学院

实 验 室 管 理 办 法

 

. 根据学院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承担实验教学任务。实验室要完善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材等教学资料,安排实验管理人员,根据教学仪器设备条件和实验内容,认真组织实验形式和教学方法,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2. 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随着教学改革的深入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实验室应不断更新实验项目,及时吸收科学研究新成果增大信息量。改进教学方法,开设部分选修实验、综合性实验、设计性实验。注意帮助学生树立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治学态度,提高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3. 实验室根据需要,积极开展科学实验,进行有关基础科学、应用科学及开发性的研究工作。

4. 严格执行实验室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完成仪器设备的保管、维修,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做好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的计划、使用和管理工作,防止积压浪费,保证实验工作顺利进行。

5. 使用部门负责仪器设备标签的填写和粘贴,并指定专人负责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必须制定相应操作规程和使用办法,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对不遵守规定,造成仪器设备丢失、损坏者,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并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6. 对贵重仪器设备,应建立管理档案,进行使用效益考核。未经专门培训的人员不准进行贵重仪器设备操作。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要相对稳定,不准擅自使用、移动、调换或出借学校的仪器设备。

7. 使用部门应加强仪器设备维修与保养工作,对仪器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检测、保养。维修、保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修,做好检修记录;

8. 对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并存档。因使用人员或管理人员玩忽职守、保管不善导致仪器设备损坏、被盗、遗失的,应严肃认真地查清责任,视情节轻重,责令赔偿,并给予适当处分。对损坏、丢失仪器设备不报告者,除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应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化学工程学院

二〇一二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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