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学生请假单
学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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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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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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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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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类别 |
事假□ 病假□ 其他□ |
请假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第 周星期 至 第 周星期 ) |
请假原因 |
请假人签名: 年 月 日 |
班主任或政治辅导员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学生所在 学院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注:1.学生因病请假应有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三天以内病假由班主任批准,一周以内由教学院分管领导批准,一周以上但达不到休学条件的需经教学院领导审批后报教务处和学生处备案。
2.学生一般不准请事假。有特殊原因必须请事假时,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一学期内请事假三天以内由学生所在学院批准,三天以上由学生所在学院审核批准后分别报教务处和学生处备案。一学期内事假不得超过两周。
教务处 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