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引导广大教师立足毕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将论文写在毕节大地上,为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建言献策,为毕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毕节市委政策研究室、毕节市社会科学联合会、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联合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二、申报对象
我校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且未获得过我校科研启动基金支持的在编在岗人员均可申请。
三、资助经费
申请人获得博士学位到校工作的,学校比照当年引进同类博士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的同等金额,给与申请人相应的科研启动经费。各申报项目须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同等情况下优先资助《课题指南》中的指定课题。
四、考核指标
申请人须以项目名义完成下列研究任务之一:
1.研究成果获得党和国家领导同志或贵州省分管相关领域工作的省部级以上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圈阅除外)1次以上(含)。
2.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或在国家级权威刊物(含《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新华文摘》)、SSCI、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1篇与该项目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
3.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含)优秀成果奖1项。
4.申请人成功申报与该项目研究方向相近的国家级项目1项。
5.研究成果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贵州省委省政府组成部门或毕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采纳,且取得一定咨政、社会或经济效益。
五、申报要求
(一)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为2-3年。
(二)本次未提交项目申请书的视为放弃博士科研启动金,不再受理申请。
(三)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并有完成项目研究的时间保证。鼓励我校申请人与校外专家联合开展项目的申报和研究工作。
(四)3年内有科研项目终止或验收未通过的不能申报。已经获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六、材料要求
1.申报者按要求填写《2022年度毕节市委政策研究室、毕节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联合基金项目申请书》后,将《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3份,A3打印,骑缝装订)和《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人文社科项目政审意见表》交所属二级学院或部门统一审核后报送科研处。科研处不接收个人报送材料。
2.各二级学院或部门报送科研处材料包括:
(1)《申请书》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3份。
(2)《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人文社科项目政审意见表》纸质版,一式1份(申请人签字、所属党总支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3)项目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七、其他事项
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2年7月8日。
联系人:张萍、陈柱 联系电话: 8330424
QQ工作群:136167313
附件1:2022年度毕节市委政策研究室、毕节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联合基金项目指南
附件2:2022年度毕节市委政策研究室、毕节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联合基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3:2022年度毕节市委政策研究室、毕节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联合基金项目汇总表
附件4: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人文社科项目政审意见表
毕节市委政策研究室
毕节市社会科学联合会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