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组织部2021年4月30日关于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通知,我院党总支2021年5月10日下午在会议室,组织全体党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会议由党总支书记刘晓红主持。
会议一:党总支支委委员、副院长刘登领学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会议二:党总支书记刘晓红强调: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党员队伍建设、干部和人才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对群众组织的领导”等内容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最新成果,是高等学校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全体党员特别是总支支委委员、党支部书记要充分认识学习条例及其各自职责的重要性,既要学好,又要学深,全面掌握基层党组织在政治、组织、理论、实践、制度层面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最后党总支书记刘晓红要求:一是要形成强化理论学、立足本职学,积极开展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我院党总支、教工党支部及学生党支部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以及进一步推动我院教工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二是要把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结合起来,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实现党建和业务工作的全面融合,相互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