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7日,我院组织全体教职工在会议室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会议由党总支书记刘晓红主持。
会议一是:由党总支副书记雷勇组织学习学校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2021年5月28日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通知精神;由党总支书记刘晓红组织学习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会议现场图
会议二是:党总支书记刘晓红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共七章68条,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制定,是为了规范政务处分,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持道德操守。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我们全体教职工一是要在学习贯彻上走在前、作表率,要带头学习、带头遵守、带头维护、带头执行;二是努力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将自律意识竖起来、纪律规矩挺起来、纪律执行立起来,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法纪意识、廉政意识;三是要对哪些行为触犯《政务处分法》要牢记在心,知道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做了会受到什么处理;四是在履行岗位职责时,做到既符合流程,又符合法规,一切行为都能在依法合规框架内运行。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对政务处分范围、流程、处理举措、监察对象范围、职务犯罪案件管辖范围等进行了细致规范,强化了对公职人员的管理监督,构筑起惩戒公职人员违法行为的严密法网。大家表示,要持续深入学习,严格遵守遵循,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在遵纪守法上做好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