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
按照《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办法》(贵工程院政发〔2019〕4号),现将2018—2019学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18—2019学年度承担学校本、专科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含校内党政机构兼职教师、外聘教师和返聘教师)。
二、评估内容
根据《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办法》相关规定进行评估。
三、工作安排
1.各学院(部)在总结上一学年评估工作的基础上编制本学年工作方案(相关要素见附件1),启动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工作。
2.2019年6月28日前,经院(部)内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部)提交评估工作方案、工作总结(纸质签字盖章文本和电子档)(相关要素见附件2)及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结果统计(表格见附件3)至评估中心。
四、重要提示
1.各学院(部)务必在总结上学年评估工作的基础上开展本学年的评估工作,实施评估前应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新修订的评估办法。
2.各学院(部)要确保学生评教、课堂(实验)教学评价、其他教学环节评价等环节覆盖所有授课教师。
3.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由安排课程的学院(部)负责,可采信授课学院所进行的学生评价结果。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评估中心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