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实习中期检查的通知
毕院教〔2012〕46号
各学院:
实习环节是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现我校2012年实习工作(含教育实习、专业实习)正有序开展,为加强对实习工作的管理,更好地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及时反馈实习单位的意见和建议,传达学校对全体实习学生的关怀,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决定2012年我校实习工作进行中期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2年10月8日至10月20日,在此期间每个学院务必明确2-3名指导教师在实习单位开展实习检查工作。
二、检查内容和要求
(一)教育实习(集中、分散)
1. 检查实习生到位情况,核实各实习学校实习学生数;
2. 检查实习单位安排情况(是否召开安排会议、分配指导老师、落实办公场所等);
3. 检查实习生教学工作与班主任工作见习、实习等环节的记录材料完成情况和进程情况;
4. 了解实习生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专业知识、问题解决、工作作风等方面表现情况;
5. 了解实习生实习和实习大纲的符合度;
6. 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发现隐患苗头要及时解决,杜绝任何安全事故;
7. 指导实习生认真填写实习手册,完善各项内容并撰写不少于2000字的实习报告;
8. 检查人员每到一所实习学校,适时召开实习学校领导、指导老师、实习生座谈会,充分听取实习学校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做好记录。进一步了解实习学校基本情况(学校地理位置、社会影响力、教师数、学生数、班级数、教研教改情况等);充分了解实习学校需求情况(专业科目、学生技能、科研项目、合作办学等需求);
9. 对于分散实习的学生实习情况检查,各学院应明确校内指导老师追踪,通过信函、电话、网络访谈或校内指导教师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对分散实习学生的实习工作进行严格检查、监督和指导,检查方式及内容同1至7条一样。分散实习学生返校后,各学院须对学生实习成绩进行二次考核,严格把关,重新认定。
(二)专业实习
1. 检查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情况,实习计划执行与实习大纲的符合度;
2. 加强专业实习各环节安全教育,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发现隐患苗头要及时解决,杜绝任何安全事故;
3. 了解实习生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专业技能、问题解决、工作作风等方面表现情况;
4. 了解实习生实习各环节记录完备情况;
5. 适时召开实习单位领导、指导老师、实习生座谈会,为下一步的合作奠定基础。
三、组织保障
各学院成立以分管教学领导为组长、教学科研科、指导老师等为成员的实习工作中期检查小组开展实习中期检查工作。
四、注意事项
(一)在实习检查过程中积极关注实习单位领导、指导教师对我院校实习工作的反馈,主动与实习单位交流,了解对我校学生实习质量以及人才培养模式、过程的意见与建议,为以后的工作建立良好合作关系。
(二)各学院明确实习生(部分顶岗实习除外)返校上课时间,务必于11月10至11日返校,11月12日正式上课。
(三)中期检查结束后,各学院对所开展的检查工作进行梳理、汇总,形成中期检查报告,于10月30日前交纸质版并发送电子版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李文彬处。实习工作结束后,请各教学院认真撰写实习工作总结报告,并将2012年教育实习工作总结报告、专业实习工作总结报告等于11月30日前交纸质版并发送电子版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李文彬处。
(四)检查中,要鼓励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社会调查研究等工作,为毕业论文(设计)做准备。
特此通知
毕节学院教务处
2012年9月20日
抄送:学校党政领导
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