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院教〔2013〕29号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黔教高发〔2013〕321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3年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工作的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等学校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
1.申报要求:“教改招标课题”与“教改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均应为副高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8周岁;且承担过校级以上教改项目。(详见附件)。已获得国家和省立项的相同课题不再参加本年度立项申报。
2.需报送材料:《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申请表》(纸质一式2份)报送教务处师资科,同时发送电子版。
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1.申报要求:申报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应为我校的实验教学中心,教学覆盖面广,形成规模化的实验教学环境,具备网上开放教学、开放管理的条件,具有高水平教授负责、组合优化的实验教学团队,教学效果突出,请各理工类学院高度重视,积极申报(详见附件)。
2.需报送材料:《贵州省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纸质)和相关支持材料(如实验教学中心录像,典型教学案例录像,典型教材样本、多媒体课件等)(一式4份)同时发送电子版。
三、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1.申报条件:凡是满足“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建设内容要求的均可申报(详见附件)。
2.需报送材料:《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点推荐表》(纸质一式2份)、《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一式7份),同时发送电子版。
四、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1.申报条件:申报的各“卓越计划”涉及的专业应有1届以上的毕业生,应与本行业相关企事业等有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并建立起稳定的实习基地;优先支持已获得国家级、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专业(详见附件)。
2.需报送材料:《贵州省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学校申报表》(纸质一式2份)、《贵州省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申报书》(纸质一式7份)、涉及申报专业的培养方案(纸质一式1份),同时发送电子版。
五、其他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申报管理工作,广泛动员有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在规定时间完成材料上报工作。
申报截止时间:2012年8月31日;联系人:师资科刘玉娟,联系电话:8330516(其中: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材料交实践教学科李文彬, 联系电话:697927)。
特此通知
附件: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黔教高发〔2013〕321号)
毕节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