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院教〔2013〕36号
各相关学院:
2012年学校共立项34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附件1),涉及化学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体育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地理与生命科学学院、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7个学院。学校将于近期对到期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内容
所有34项2012年度立项项目。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和研究成果等。
二、需准备的结题验收材料
需准备的结题验收材料见下表:
三、结题验收工作步骤
1. 由各相关学院收集、整理本学院2012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各项目组提供的材料1-4,并组织本学院相关领域专家对项目研究成果进行初审。初审方式、是否答辩由各学院自行决定。初审完毕填写材料5-6。
2. 各学院以项目为单位整理以上材料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初审过的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进行最终评审,并公示结果。
四、时间安排
本次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初审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各学院应在
2013年
10月
31日
之前将材料1-6报送实践教学科。教务处组织专家最终评审。
五、结题验收工作要求
1. 各相关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此次结题验收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广泛宣传,使各项目负责人及参与者自觉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 各学院应对照该项目的“申请书”对研究任务的完成情况及研究报告等进行认真审核。
3. 未能按期完成的项目根据《毕节学院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毕院政发〔2012〕126号)的要求,不得延期。不能按时开展工作的、擅自停止或改变研究计划的、到期后未达到结题条件的,初审或终审评价为差的不能结题。项目组应退还已获资助的经费,并取消项目组及指导教师下一期的项目申请资格。
附件:1.2012年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清单
2.《毕节学院2012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3.《毕节学院2012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标准及初审评价表》
4.《xx学院2012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总结》
毕节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