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工程院教〔2015〕16号
各学院(部):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是指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确定选题,设计实施方案,提出项目申请并独立完成的科研训练活动。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和《教育部高教司关于报送201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5〕13号)》文件精神,引导大学生积极开展社会调研、科技创新和创业实践活动,增强大学生实践能力、应用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为做好2015年大学生省(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以团队形式由主持人申报,项目主持人所在学院为项目依托单位。项目成员须是我校2013级、2014级在校学生,鼓励学生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创新或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2.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须配有与项目研究领域相匹配的专业指导教师,跨学科项目最多可配2位指导教师。创业实践项目须配有学校专业指导教师和社会企业导师各1名。往年项目验收评审中被评为不合格项目的指导教师,两年内不得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3.已获2014年“大创计划”项目立项的不得申报;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存在不良记录者(抄袭、延期、中途撤销、不合格等)
不得参与申报;已获得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选题要求
不限学科专业,学生可根据兴趣选择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选题不得与自己的毕业论文(设计)重复。
三、申报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实验条件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真实创办企业并实现有效运行。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
四、申报经费
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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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及经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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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训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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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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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训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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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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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实践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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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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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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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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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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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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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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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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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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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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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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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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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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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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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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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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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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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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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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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国家级项目在省级项目中遴选。以教育厅发布的立项文件为准。
五、申报程序和工作要求
1.2015年5月5日—5月10日,各学院组织学生填写申请书和汇总表(附件1、2);
2.2015年5月11日—5月14日,各学院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把好质量关。5月15日,统一由教学科研科将初审后的申请书(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三份,A3双面打印、骑缝装订)、汇总表(电子版)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2015年5月16日,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终审,决定项目层次和提交申报材料。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属于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各学院的组织申报和立项情况纳入学院的工作考核指标。
附件:1. 黔教办函〔2015〕90号
2. 贵州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
3.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信息表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