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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届本(专)科毕业生实习安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06月23日 15:52  作者:  文章点击量:

 

贵工程院教〔2015〕24号

各学院(部):

毕业实习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中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适应社会、锻炼学生综合技能、全面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实践性环节,也是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举措。根据《2016届师范类毕业生教育实习工作方案》、《2016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实习工作方案》,为保证2016届本(专)科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习时间

1.师范专业实习时间:第七学期前4周校内训练,第五周至期末为校外实习。

2.非师范专业实习时间由各学院根据教学计划进行安排,实习前需开展校内实习实训教育指导。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查看附件1-表1、表2,认真核实2016届本(专)科毕业生实习人数、学期、周数等信息,如果有变动,请在备注栏备注。

2.2016届师范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原则上全部集中实习。各师范专业本(专)科省外学生视具体情况允许选择生源地实习,必须选择与专业对口的实习单位并获得实习单位接收函,所在学院同意,方能派出实习,纳入分散管理和考核流程。

3.2016届非师范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实习由各所属学院根据教学计划和专业实习(实训)基地(校内外)需求进行集中安排。

4.所有学生不得因需参加考研等不参加毕业实习。

5.师范学院2016届本(专)科毕业生实习工作按照学校的总体要求进行自主安排。

三、报送材料

(一)师范专业报送材料

1.2015年7月3日前报《2016届师范本(专)科毕业生实习信息统计表.xls》(纸质版和电子版)

2.第七学期第1周内报《XX学院2016届师范专业毕业生实习工作计划(含组织保障、校内训练计划、质量监控措施、考核体系、安全措施等)》(电子版和纸质版)。

(二)非师范专业报送材料

第六学期第20周前,报《2016届XX专业毕业生实习方案》、《2016届非师范本(专)科毕业生实习信息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

未尽事宜,联系实践教学科科长李文彬:697927;13985877927

 

附件:

1.表1、表2 2016届毕业生实习人数统计表.doc

2.2016届师范本(专)科毕业生实习信息统计表.xls

3.2016届非师范本(专)科毕业生实习信息统计表.xls

4.2016届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实习工作方案

5.2016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教育实习工作方案

 

教务处

201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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