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经过第一周的教学运行,部分教学院(部)对某些课程的任课教师、任课地点、时间等进行了微调,为了保证正常教学运行秩序,特将课表调整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6年3月4日下午5:00后将不能对课表作任何调整,在此时间前进行调整的学院要注意认真查询,不要造成冲突。
二、请各相关学院及时通知到课表有调整的教师,并重新打印发放课表。
三、请各学院通知学生,务必在本周末(2016年3月5日---3月6日期间)及时登录教务系统重新查看个人课表,并按学生个人课表上课。
四、所有调整课表从第二周周一起执行。
教务处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