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现将教师进修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你们及时转达全体教师,并按本通知要求做好教师进修管理工作,共同努力提高教师进修成效。
一、学校同意派出的进修教师出发前应填报《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教师进修审批表》、《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教师国内进修任务书》,教学院凭此做好台账登记管理。
二、教师进修结束后,应依据任务书向学院提供“总结报告、学术报告或进修成绩单”等材料,如有公开课任务的应完成公开课教学任务,学院考核结束后将任务书和进修教师的总结报告送教师工作处审核。
三、教师工作处审核完成后启动教师报账程序。
四、请各学院通知还在进修教师和即将进修的教师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教师进修审批表》
2.《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教师国内进修任务书》
教师工作处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