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学校和社会的安全稳定。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0﹞4号)文件批示的“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主题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抓源头、抓关键、抓瓶颈,全面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高校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开展非毕业班学生返校前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1.请各学院依据《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贵工程院政发〔2019〕21号),对照文件中对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认真开展实验室的安全隐患排查,并填报《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加盖学院公章于2020年6月1日前交至教务处608金廷福处;
2.在排查中发现问题要立刻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或无力整改的,请及时上报学校,进一步研究解决办法制定整改方案;对短期内无法整改到位的问题,请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完成时限,报教务处教务处608金廷福处;
3.学校于 2019年12月26—2019年12月27日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共发现安全隐患15条,请各学院对照附件2《实验室安全隐患台帐(2019年12月26—2019年12月27日)》,核实是否已经整改落实。
附件1: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附件2: 实验室安全隐患台帐(2019年12月26—2019年12月27日)
教 务 处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