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院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全院的教学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学校教学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全院的专业建设工作。包括专业建设规划的制(修)订、论证与实施,新设专业的论证与申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论证与实施,专业办学条件建设。
3、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包括年度招生计划的论证、制订与上报,招生宣传,招生录取。
4、负责学院的学期教学运行管理。包括学期教学执行计划的论证、制订与实施,教学任务的落实。
5、负责学院的常规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
6、负责学院的课程考核管理。包括考试安排,考试试卷的拟定、审核、印制与保密,试卷批阅、成绩评定、登记上报、试卷质量分析与存档。
7、负责学院的课程建设, 课程教学大纲的制(修)订与论证,教材建设管理,合格课程、优质课程、精品课程的申报与建设管理,教材编写。
8、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及毕业实践环节的组织和管理。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的落实以及资格审查;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审批、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论文评阅、答辩、成绩评定、存档等环节的组织实施和质量监控;负责毕业论文(设计)评优推优工作,整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相关资料。
9、负责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包括年度人才引进计划的论证、制订与上报,青年教师的培养。
10、负责教研室的日常管理。
11、完成院长交办和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