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校党委、校行政的领导下,领导并主持学院的行政管理工作,主管教学、学科建设、科研、实验室与设备管理、财务与审计等工作。
2、负责学院教学、科研、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研室建设、实验室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招生就业、学术交流等行政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落实学校下达和学院安排的各项教学任务,组织、协调教学工作运行,加强教学质量监控,提高教学质量。
4、负责学院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社会服务等工作,组织科研攻关和申报科研项目。
5、主持学院行政工作会议、教学工作委员会议、学术工作委员会议,研究、处理学院教学、科研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完成教学科研任务。
6、负责做好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和实习、实训教学工作。
7、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做好教职工的进修培训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抓好教师梯队建设,培养学术带头人。
8、负责学院经费预算和审批,管好、用好各项经费。
9、与党总支书记一起负责学院的安全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0、关心学院教职工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状况,协同党总支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党总支做好学院团总支、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工作。
11、与党总支书记一起做好对教职工的鉴定、考核、晋升、奖惩等方面工作;执行考核、奖惩制度。
12、完成校党委、校行政和相关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