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关于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
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根据《贵州省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管理办法》(黔学位办〔2018〕37号)《贵州省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管理办法》(黔教发〔202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25年申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含自学考试)学士学位基本条件及要求
1.达到《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暂行办法》(贵工程院政通〔2025〕29号)的基本条件。
2.必须取得我校本科毕业证书,且取得毕业证时间至申请学位时间应为一年以内,即毕业证书的毕业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及以后,方可申请办理。
3.必须获得成人学士学位英语课程考试合格证书,获证时间至申请时间不超过三年。
成人非外语专业的毕业生通过大学外语四级以上(含四级)考试者,外语专业的毕业生通过国家专业外语四级考试者,可免考贵州省成人学士学位英语课程考试,通过日期至申请时间不超过三年。
4.论文符合学士学位论文要求。
5.修业期间无考试作弊行为。
二、申报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须交验审核的材料
1.填写《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登记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见附件2。
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复印件要求字迹、印章、照片清晰)。
3.本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4.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课程考试合格证书电子档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免试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办理学位证照片
(1)蓝底电子档照片一份(具体要求:文件名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大小为14KB以内小二寸大头蓝底证件照,建议与毕业证照片一致)。
(2)同底纸质版照片三张(小二寸)。照片背后写上姓名,其中一张贴在《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登记表》上。
7.论文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按照附件2修改好格式),维普论文查重报告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重复率低于30%)。
此次学位证办理及申请材料仅接受现场提交及审核,请需要办理学位证的考生亲自到我院办公室提交材料并签字确认。不现场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不予受理。
三、提交申请材料时间
2025年9月8日-9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857—8270086。
四、提交申请材料地点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三楼305教务科(从“人才之家”进入直走即可)。
五、论文答辩
2025年10月25日以后,组织满足申请条件的学生进行论文答辩(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参考模板
附件2: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9月5日
一审:刘欢
二审:吴家熠
终审:王竹娟
附件2: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登记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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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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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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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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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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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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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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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考生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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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号(自学考试学号与准考证号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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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学士学位课程考试合格证 |
获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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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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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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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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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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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 审核 |
盖章 年 月 日 |
校学位办审核 |
盖章 年 月 日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 |
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 年 月 日 |
注:学习形式从函授、非脱产、自学考试中选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