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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非脱产)学费标准调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12日 08:20点击次数: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文件中“自2025年秋季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统一规范非脱产学习形式”的要求,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经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2026年第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自2026级起,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非脱产)各专业学费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收费调整依据

《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标准的批复》(黔府函〔2000〕518号)及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2026年第次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

二、调整后的收费标准

《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标准的批复》(黔府函〔2000〕518号)规定,我校涉及的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如下:

序号

专业

培养

层次

学习

形式

学制(年)

学费标准(元/每生/学年)

授予学位

1

人力资源管理

专升本

非脱产

2.5

1750

管理学

2

财务管理

专升本

非脱产

2.5

1750

管理学

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专升本

非脱产

2.5

2100

工学

4

采矿工程

专升本

非脱产

2.5

2100

工学

5

土木工程

专升本

非脱产

2.5

2100

工学

6

汉语言文学

专升本

非脱产

2.5

1400

文学

7

学前教育

专升本

非脱产

2.5

1400

教育学

8

英语

专升本

非脱产

2.5

1400

文学

9

水利水电工程

专升本

非脱产

2.5

2100

工学

10

地质工程

专升本

非脱产

2.5

2100

工学

11

环境生态工程

专升本

非脱产

2.5

2100

工学

12

音乐学

专升本

非脱产

2.5

2800

艺术学

13

舞蹈表演

专升本

非脱产

2.5

2800

艺术学

 

三、其他事宜

本公示自2026年1月12日起至2026年1月16日止。本学费标准2026级新生起执行,2025级在校生按原标准执行,若后续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收费文件,按最新规定执行。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1月12日

 

 

                                          一审(校):刘欢

二审(校):刘玉娟

终审(校):王竹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