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党支部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与规范继续教育学院党支部思想政治工作,更好地为学校的安全稳定与长远发展服务,根据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思想政治工作要在校党委领导下,紧跟高等教育发展形势,以思想政治教育为抓手,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在提高思想认识、凝聚人心、提升战斗力、构建和谐校园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打牢队伍思想基础,强化队伍建设,为学校发展大局服务。
第三条 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为重点,抓好本支部党员的理论学习。对党的理论知识和重大理论问题要做到每个月集中讨论学习1次以上,每个党员同志要上报1次学习的心得体会。对于党的重要会议与文件精神,要做到及时学习,深刻领会。
第四条 以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暂行条例为指导,正确把握政治方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第五条 党支委员会要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队伍建设中出现的思想问题,对于学校党委的指示、决定和文件精神要及时传达,并结合本支部工作实际,积极讨论贯彻执行,提出建议和落实措施,认真部署思想政治工作。
第六条 建立完善有关工作制度,做好思想政治基础工作,对学院党员和教职工思想动态要做到心中有数;日常工作当中要认真组织党员过好党组织生活。
第七条 抓好安排部署、学习教育、贯彻落实、考核评议、实践活动、典型带动(评优创先)、制度建设等思想政治工作各个环节,讨论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制定培养、教育和考察积极分子的具体措施,检查落实情况,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
第八条 定期在党员、积极分子和教职工中开展党的知识、党的优良传统、党的作风、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路线宣传,组织党员观看有教育意义的电影,党风党纪电视片,参观革命遗址,听取先进人物典型事迹介绍,使党员受到生动的思想政治教育。
第九条 建立思想政治工作考评细则,定期对本支部思想政治工作进行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