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同 条 款 签约各方同意并严格遵守以下条款: 一、任务书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骑缝装订,经甲方(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乙方(项目负责人)、丙方(乙方所在部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任务书一式四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丙方持一份。 二、项目执行过程中,乙方如需调整项目,应向甲方提出变更内容及其理由的申请报告,经甲方同意后实施,正式批准以前,双方仍按原任务书执行。 三、乙方因某种原因致使计划无法执行,而要求中止项目,需向甲方提交正式报告,并视不同情况,部分或全部退还所拨经费;乙方没有提出中止请求时,甲方可以中止项目,并追回所拨经费。 四、乙方承担项目的经费支出应符合财务管理的规定。甲方监督经费的使用情况。凡不符合规定的开支,甲方有权提出调整意见。必要时,甲方有权追回违规开支。 五、乙方应于每年六月底前向甲方提交本年度项目执行情况报告,项目到期后,应及时向甲方提交全套研究材料和资料,以及执行任务书的总结报告和申请甲方验收的书面报告,经甲方组织评议验收认可并办理项目的结项手续后,项目才算完成。乙方未按任务书规定进度开展工作,逾期3个月仍未完成研究任务,甲方可视情况,终止项目进行。项目终止后,即终止拨款,对已拨付的部分,除追回所余资金外,甲方应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乙方部分或全部偿还所拨经费。 六、乙方在研究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相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学术道德或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甲方有权中止项目,并视情节轻重、损失大小,提请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七、丙方应监督和检查乙方的项目执行情况并及时向甲方报告,帮助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可能的情况下,为乙方创造一定的工作条件。 八、乙方对秘密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公布有关的数据、成果或其它资料。 九、签约各方协议的其它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