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是负责学校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科研政策、法规;编制学校科研发展规划以及年度科研计划,制定学校科研工作的规章制度;负责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检查和验收,组织研究团队对重点方向和重大项目进行探索或攻关研究;负责学校科研机构、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的建设、管理及服务工作;负责学校科研成果的管理、评审、鉴定、申报、奖励及知识产权包括专利的申请与实施,组织推动科研成果的转移转化等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学校科技开发、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的审查、签订、指导和监督;负责学校的学术交流、科技展览、科普活动等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负责科技情报的收集、整理,做好有关资料、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上报;负责科研档案的整理、归档以及科研成果和科研资料的保密工作;负责组织学校科研考核工作。
具体职责如下:
1.科研规划、计划及制度管理
(1)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科研政策、法规;
(2)编制学校科研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3)制定学校科研工作的规章制度。
2.科研项目管理
(1)负责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检查和验收;
(2)组织研究团队对重点方向和重大项目进行探索或攻关研究。
3.科研平台管理
负责学校科研机构、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的建设、管理及服务工作。
4.科研成果管理
(1)负责学校科研成果的评审、鉴定、申报、奖励等管理工作;
(2)负责知识产权包括专利的咨询、申请、实施及管理工作;
(3)负责科研成果的转移转化等推广应用工作。
5.对外合作管理
(1)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科研工作方面的联络,及时了解主管部门的科研政策与信息;
(2)负责学校科技开发、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的审查、签订、指导和监督。
6.学术交流及科普活动的管理
(1)负责组织、审批和管理学校各类学术交流活动(专题讲座、研讨会等);
(2)负责科技展览、科普活动等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7.科研信息及科研档案管理
(1)负责科技情报的收集、整理,做好有关资料、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上报;
(2)负责科研档案的整理、归档以及科研成果和科研资料的保密工作;
(3)负责学校科研管理系统的使用与管理。
8.科研考核管理
负责组织学院、研究院以及学校科研人员的科研考核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