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和艺术学重大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请各有关学院(部门)严格按照《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和《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要求组织申报。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我校申请人需认真阅读《公告》,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申报。本次受理申报的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包括一般项目、重点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一)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二)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4月10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4月10日后出生)。
(三)西部项目:符合条件(一),且申请单位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13个省(区、市),以及其他参照西部项目执行的部分科研单位。
(四)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学历、学位证书标注日期均须在2025年4月10日之前)。符合申报要求的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五)各项目课题组列入研究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实际研究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
二、申报方式
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继续实行网上申报。请申请人登录项目管理平台,按照有关说明注册帐号并提交申报材料。
三、申报和审核时间
我校申请人网上集中申报和审核提交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至4月2日,逾期将不予受理申报。
四、其他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申报针对重点项目设立选题指南(见附件),重点项目原则上从相应选题申报中择优立项。如确有需要,申报人可对选题名称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立项项目。申报其他类别项目可以自拟题目,可对照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近年已立项项目和研究成果,对应上述项目类别的定位和要求,着眼国家需求和学科发展,自主拟定题目申报,避免重复研究。题目表述要符合项目定位,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二)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的资助额度参考标准: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20万元。最终确定的资助额度在适当范围内上下浮动,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三)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四)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必须符合《公告》限定相关要求。
(五)所有申报项目将通过资格审查、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和复评等程序。资格审查和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及本公告的规定进行。通讯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4000字,不得出现申请人、课题组成员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等有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项目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六)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请人要如实填写材料,保证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同时通报批评,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进行处分,如获立项,一律撤项,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七)课题申报相关文件材料,包括《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重点项目选题指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历年立项课题汇编》等,可在文化和旅游部网站或项目管理平台主页上查询、下载。
(八)申报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的老师请严格按照《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中的相关要求开展申报,同时,请于2025年3月10日前向科研处进行报备,以便科研处做好申报服务工作。
联系人:翟欣、陈柱;
联系电话:8330424
咨询QQ群:136167313
附件:申报相关材料
科研处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