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2025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公告》等相关要求,现将我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一)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实行网络申报
须经贵州省教科规划办评审推荐,申报人及所在单位方可登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进行网络注册和申报。平台于2025年4月28日零时至5月30日17时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申报人不得提前在平台进行申报。若违反此项规定,本年度申报资格将受影响。
(二)贵州省教科规划办评审推荐申报事宜
1.2025年5月14日10时前,各学院(部门)须将纸质版贵州省申报汇总表(1份)、活页材料(A4双面印制,一式2份)和政审意见表(一式1份),报送至科研处陈柱、翟欣老师处,并同时将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材料(汇总表Exce1版以单位全称命名,活页Word版以申请人姓名命名)打包发送至报送至科研处陈柱、翟欣老师在线办公。
2.2025年5月23日,省教科规划办发布评审推荐名单。
3.2025年5月24日-5月28日17时,受推荐的申请人及所在单位,登陆平台完成网络填报。
(三)符合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对象的申请人,请遵照《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准备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按上述时间、地点和方式,如期报送至省科研处。
二、申报要求
(一)请各学院(部门)高度重视,严格遵照本年度全规办项目招标公告和项目申报公告,认真审核申请人及申请人所在单位资格,杜绝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申报等现象。一经查出违规,将严重影响我省全规办项目申报名额。学校及申报人将被取消三年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及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所有项目的申报资格。
(二)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在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申报本次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
2.在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以下统称“国家及教育部级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5年5月30日之前)。
3.2025年“国家及教育部级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同年度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
4.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报。
5.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7.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
8.立项后凡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三)各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违背科学诚信要求。凡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全规办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将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附件:1.贵州省教科规划办关于组织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公告
3.贵州省申报汇总表
4.活页
5.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人文社科项目政审意见表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