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近期,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7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7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7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7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7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请各相关学院(部门)严格对照指南要求组织申报。
一、规范申报
请各项目申请人申请前务必详细阅读《指南》及各类项目管理办法和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按要求及相关程序开展申报。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一律不予推荐申报。
二、项目限项
(一)2027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全校申报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每个类别不超过2项;申报中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的,其中器乐类不超过8项,其他每个类别不超过5项。
(二)2026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本项目包括组织创作项目和个人创作项目。全校申报组织创作项目不超过2项,申报1项个人创作项目。
(三)2026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全校申报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不超过3项。
(四)2026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全校申报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不超过5项。
(五)2026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全校申报1项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
三、申报程序
(一)强化统筹组织。各相关学院要及时组织老师学习相关指南要求,并要求申请人对拟申请的项目指南、申报细则、管理办法进行仔细阅读,明确申报所需资质及各类材料,确保申报项目申报操作规范。
(二)强化审查推荐。2026年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类别多、要求细、时间紧,各相关学院要进一步强化统筹指导,及时梳理本单位各类项目的申报意向,做好审查、推荐工作,并填报《2027年国家艺术基金项目拟申请汇总表》。
单个学院(部门)申报的各类项目数量不得超过学校可推荐的该类项目总数。请各学院提前谋划、并做好推荐工作。未经学院同意推荐或不符合限项要求的,科研处将不予以推荐。
三、截止时间
(一)各学院《2027年国家艺术基金项目拟申请汇总表》电子版(以“学院+2027年国家艺术基金项目拟申请汇总表”命名)和纸质版(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请于2026年6月3日前报送至科研处翟欣、陈柱老师处。
(二)各类项目申报所需资质材料、支撑材料由申报人联系相关部门或自行准备,相关材料准备应在2026年6月5日前完成。需要学校盖章的相关材料,请于2026年6月8日9:30统一报送至科研处。
(三)各项目申报人须于2026年6月9日前通过网络提交,并按要求上传相关的材料。
附件:2027年国家艺术基金项目拟申请汇总表
科研处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