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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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水号 | 20200617001 | ||
| 标 题 | 关于省属高校助学贷款代偿事宜的咨询 | ||
| 姓 名 | 徐** | ||
| 发件IP | 119.1.105.* | ||
| 写信时间 | 2020年06月17日 |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校领导,您好,我是咱学校2013届毕业生,据有关文件显示,贵州有一项教育资助政策叫“省属普通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就业或服务,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具体为:对贵州省省属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县以下乡镇单位就业或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学生,可以获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为不超过6000元/生·年。那么问题来了,我校乃省属普通本科学校,而我本人也在乡镇单位服务满5年了,满足申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一应条件,请问领导,我是否可以填报相关申办资料递交至贵校?可否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静待答复,谢谢。 | ||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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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同学:你好! 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属国家政策,由各省市根据实际情况出台实施细则,省属院校已开展此项工作,补偿代偿资金由省级财政承担。我校属地方院校,补偿代偿资金需由市级财政承担,学校目前未接到上级部门的相关文件及通知,所以未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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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对象 | 书记信箱 | ||
| 处理时间 | 2020年06月1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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