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寇咏梅,女,汉族,1967年3月生,贵州毕节人,大学本科,副教授。1984年至1988年就读于贵州师范大学政教系思想政治专业,1988年7月获法学学士学位。1988年7月在毕节教育学院(今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政史系从事教学工作。2000年12月至2003年1月,在贵州师范大学进修研究生课程。2002年12月晋升为副教授。2003年原毕节教育学院和原毕节师专合并为毕节学院(筹),在毕节学院(筹)政史系从事教学工作。2005年毕节学院升本以后,先后在马列部、政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教学部从事教学工作。
自工作以来,一直承担《毛泽东思想概论》、《大学逻辑》、《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贵州省情》等课程的教学工作。在《贵州师范大学学报》、《贵州教育学院学报》、《理论与当代》、《贵阳市委党校学报》、《安顺师专学报》等期刊杂志发表文章10余篇,《反腐倡廉应正确处理好几个关系》一文获毕节地区第三届人文社科成果三等奖。参加《大学逻辑》(贵州人民出版社2009年8月出版)教材的编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