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4年8月毕业于贵州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毕业后到本校任教。先后承担了马克思主义原理、中国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法学概论、中国法制史、民法学、经济法学、劳动法学、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学、婚姻法、矿山安全生产法、思修与法基等十多门课程的教学任务。2005年-2008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攻读研究生,获法律硕士学位。2005年12月获得法学副教授资格。
2006年3月-2010年2月,在物理系担任党总支副书记一职;2010年3月-2011年6月,在国资处担任副处长一职;2011年7月-2015年9月,在外国语学院担任党总支书记一职。
2002年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获法律资格证书A证。 2003年至今先后在毕节地区经济律师事务所、贵州威迪律师事务所、贵州圣谋律师事务所从事兼职律师工作。社会职务有:毕节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毕节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毕节监狱法律援助律师。执业以来,担任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原毕节学院)、毕节市国土局、贵州金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省新华书店毕节市中心支店、毕节第一中学、毕节市农委等十余家单位的法律顾问;参与了毕节地区印刷厂破产清算、贵州毕节高原电瓷有限公司国有资产整体处置、毕节地区昕寅复合肥有限清算等法律事务的办理。长期为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毕节市烟草公司、毕节顺泰烟叶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有丰富的教学实践和司法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