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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家庭暴力 构建和谐社会
2016-12-09 16:36  

   

    12月7日下午,我部秦松梅副教授在绣山教学楼B301教室为16水利本、16工管本两个班级的约120名学生开展了一场主题为“反对家庭暴力 构建和谐社会”的学术报告。

    秦松梅老师以15年前我国第一部反映家庭暴力的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的热映引发的人们对家暴的热议为切入点,从家庭暴力现状、什么是家庭暴力、《反家暴法》的亮点及遇到家暴时受害者应该怎么办四个方面进行阐释。

    存在家庭暴力的家庭,丈夫“专制”观念严重,认为妻子就得听自己的,只要妻子有一点不顺自己的意,或者自己不高兴,就可以拿妻子出气,如何打骂都有理。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最常见的有精神暴力、身体暴力、性暴力和经济控制四种形式。

    反家庭暴力法明确了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机构将参与反家庭暴力工作。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反家暴法》的亮点主要体现为公安机关可出具告诫书;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监护人失职可撤销资格、加害人被撤销监护资格后仍需负担抚养赡养费;人人都可“反家暴”;对弱势群体有特殊保护。

    遇到家庭暴力,受害者要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不能报警的,要大声呼救,事后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其次是进行投诉、反映、求助;第三,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第四,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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