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省、市人社部门关于2021年职称工作的安排部署,现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厅关于做好2021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5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部门)认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文件精神,并抓好落实今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培训有关事宜。
2021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将以“乡村振兴战略”“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建设”“专业技术人员诚信体系建设”为重点开展公需科目培训,请各学院(部门)及时传达,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在“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http://www.gzjxjy.gzsrs.cn/)参加学习培训,按时完成学习任务。
同时提示,根据2019年以来国家、省、市发布的有关文件规定,从2020年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年均不得低于90学时。请各学院(部门)进一步加大重视、宣传力度,确保所有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学时(其中,当年有申报职称意向的专业技术人员务必在申报职称前完成年内90学时<含公需科目>的继续教育学时)学习任务。
特此通知。
附件:《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厅关于做好2021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54号)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