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规范学校对教职工外出进修培训的管理工作,请根据本部门的学科建设、能力提升、师资队伍建设等实际情况,将2014、2015年度需要学历提升、培训人员的计划报人事处。各学院、部门每年报送计划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部门教职工数的10%。人事处将会同教务处(教师工作处)、发规处对所报计划进行审核后,再报学校统筹研究确定年度培训计划。今后各学院、部门教职工外出培训严格按照此计划执行。
请各学院、部门认真组织填写《毕节学院2014年教职工学历提升、培养计划表》、《毕节学院2015年教职工学历提升、培养计划表》于5月16日前报人事处,同时通过在线办公把表格传给人事处张恒老师处。
附件:1.毕节学院2014年教职工学历提升、培养计划表
2.毕节学院2015年教职工学历提升、培养计划表
人 事 处
二〇一四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