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转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研究毕节学院人才引进等有关事宜的纪要》(毕府专议〔2014〕42号)的文件精神,按照我校人才引进的相关要求,经面谈测评、体检、考察、政审合格,我校研究决定拟聘用李江、陈华两名同志到我校工作,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4年12月12日—12月18日,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 0857-8330261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
201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