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54号)《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小学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等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黔教函〔2021〕102号)等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学校推荐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委托,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 2021年度我校申报实验系列实验师人员1名报经省实验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见附件),根据工作程序和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2年1月17日至2022年1月21日止。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以电话、书面材料等形式进行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必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所举报的问题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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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