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学院2014届本科毕业生
毕业论文工作安排
一、毕业论文的目的
撰写毕业论文是培养方案规定的重要环节和内容,是学生在毕业前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尝试,其目的是总结、消化在校期间的学习成果,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使学生受到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学生在毕业前必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认真完成,经指导教师评阅、组织答辩,获得及格以上成绩。才能取得毕业资格和获得相应的学位。
二、毕业论文组织机构
成立毕业论文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舒波
副 组 长:林 璟、明 兰
成 员:石宁生 张大华 罗紫元 廖为海
工作人员:陈永富 郑 杰 廖 艳
三、毕业论文进程安排
1.指导教师资格审核(2013.8.26-2013.8.27)
2.学生毕业论文资格审查(2013.8.26-2013.8.30)
3.选题确立(2013.9.2-2013.9.4)
4.根据双向选择原则,确定指导教师(2013.9.5-2013.9.8)
5.发出毕业论文任务书(2013.9.9-2013.9.11)
6.撰写开题报告(2013.9.9-2013.9.13)
7.开题(2013.9.16-2013.9.18)
8.查阅资料、调查(2013.9.1-2014.1.10)
9.撰写毕业论文初稿(2014.1.11-2014.4.10)
10.中期检查(2014.4.1-2014.4.5)
11.修改定稿(2014.4.11-2014.4.25)
12.签订诚信承诺书及版权授权书(2014.4.26-2014.4.28)
13.指导教师评定成绩(2014.5.5-2014.5.8)
14.交叉评阅(2014.5.9-2014.5.12)
15.答辩(2014.5.13-2014.5.15)
16.修改打印(2014.5.15-2014.5.20)
17.评阅成绩(2014.5.21-2014.5.25)
18.归档(2014.5.26-2014.5.30)
四、要求
1.毕业论文要求一人一题,选题必须密切结合所学专业,真题真做。
2.鼓励和引导学生在实习实践和社会调查中完成,要求每名教师指导的毕业论文50%以上是在实习实践和社会调查中完成的。
3.为确保论文质量,指导教师必须加强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并做好指导记录。
4.交叉评阅必须由两名教师独立进行。
5.论文进度严格按上述时间安排。
6.指导教师要做好详细的指导记录,每名学生指导不得少于四次,其中一次为选题和开题,一次为定稿和答辩,论文写作过程指导不得少于两次。
7.论文成绩按百分制评分,其构成比例为:书面成绩占70%(指导教师和交叉评阅教师成绩的平均分)、答辩成绩占30%。
8.每名学生论文档案必须齐全,按顺序装入统一印制的档案袋,包括毕业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开题记录、指导记录、诚信承诺书及版权授权书、成绩评定表(指导教师、交叉评阅教师、答辩小组)、答辩记录、论文原件等。
教育科学学院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