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学报》
校对、发稿工作制度
1.校对人员必须熟练运用校对符号。
2.校对人员应尊重原稿和责任编辑意见校对。
3.本刊实行三校制。一校由作者完成,二校由责任编辑完成,终校由编辑部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完成。
4.编辑部安排专人核校付型胶片。
5.校对时,要注意改正校样上的错别字、倒字、横字及用错的标点符号,补充缺字,不出现颠倒、多余或遗漏字句行段,以及接排、转行、字体、字号等差错。
6.注意改正各种外文符号和公式的用错之处,特别应注意文种、正斜体、大小写、上下角等是否有误。
7.检查版式是否符合要求,包括标题、表题、图题有无偏斜,字体、字号是否统一,页码是否连贯,书眉有无,线条是否均匀等。
8.检查注释和参考文献的次序与正文所标号码是否吻合。
9.注意插图、表格、数学公式、化学方程式等的位置是否恰当美观。
10.校正图的位置,注意方位的平正。
11.检查行距是否匀称,字距是否合符规定。
12.统一各级标题。
13.成品差错率要求控制在万分之一以内(标题、目录、作者等重要信息应完全正确)。
14.发稿由执行编辑协助主编完成。即由责任编辑、主编或副主编对全部刊用稿进行全面审查,达到“齐”、“清”、“定”的要求。
“齐”:要求每期的全部稿件包括文章、图表、照片、中英文目次、摘要及关键词、封面、版权页等都齐全,没有遗漏,并统一编号。“清”:稿件需打印清楚;字体 (简化汉字书写,中外文的角注、大小写、正斜体)要规范;图表、图片要清晰,要标明放置位置,不要遗漏图题、图注。“定”:稿件中的一切问题包括政治内容,科技内容,文字、图序、表序,引注、文献著录等都要审查无误。总的要求是一经发排一般不再修改。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学报》编辑部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