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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签订联合培养本科生协议
2012-08-28 12:13  

8月26日下午,我校与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联合培养本科生协议签约仪式在该校区举行。我校副院长陈明刚,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管委会副主任王以功出席,并分别代表两校签订协议。双方相关职能部门、系(部)负责人,我校首批赴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交流学习的13名学生参加了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结束后,山东科技大学党委副书记兼泰安校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吕灵昌会见并宴请了我校师生。

签约仪式上,王以功指出,与毕节学院联合培养本科生是拓展对外交流合作的途径之一,希望双方通力合作,发挥优势,互相借鉴经验,力争合作交流出成效。他表示,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将竭尽全力,各职能部门协同努力,积极主动,在学习、生活上关心爱护交流学生,为提升学生培养质量提供坚实保障。

陈明刚介绍了毕节试验区及毕节学院的基本情况,深情回顾了两校友好合作的历程。他对山东科技大学长期以来给予我校的无私帮助和全方位支持表示感谢,希望交流学生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努力学习,争取学有所得,学有所获,学有所用,回报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对我校的深情厚谊。

根据协议,从2012年开始,两校以“1+2+1”模式联合培养本科生,我校每年从在校生中选拔10至15名家庭困难的优秀学生到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相应专业学习,即学生一年级在我校就读,二、三年级在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就读,四年级回我校就读,学生学籍由我校统一管理。

据悉,我校首批赴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交流学习的13名学生分别安排在该校采矿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和行政管理等四个专业,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为13名学生免除了学费、住宿费,每月还给予生活补贴,为学生提供优良的学习生活环境。

(责编/陈永 供稿/对口支援办公室)

仪式现场

交换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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