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进一步做好学校的安全生产工作和提升我校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学校统一安排部署,决定从6月1日至6月30日在我校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为保障此活动顺利进行,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请各部门、各学院按照文件精神,成立本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机构,结合部门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组织领导。 二、加强师生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一)请保卫处牵头,在校园内悬挂“安全生产月”活动横幅,并于6月16日全国安全宣传日在校园内人群密集重点部位制作“安全生产月”展板、发放“安全生产月”宣传资料。请信息管理中心在校园网站上悬挂安全教育警示语一条,请各学院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向家长和学生发送一条安全警示语,营造校园良好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 (二)请各部门、各学院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本部门、本学院师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学校安全生产发展的工作实效。 (三)请各部门、各学院通过专题安全课、公开课、大家谈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贵州省六十条具体措施内容,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和我省六十条具体措施,全力抓好校园安全生产防范工作。 三、加强各类应急演练及“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 (一)请各部门、各学院结合本部门实际,组织本部门师生开展一次防火灾和地质灾害防范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全面提升师生应急处置能力。 (二)请各学院按照文件精神,结合本学院实际,举办一次安全事故案例展览,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对典型安全事故进行分析总结,并以各种形式突出开展以防地质灾害、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暴力伤害为重点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 四、加强安全生产主题宣传活动 (一)请各部门、各学院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主题宣传活动,各部门各学院责人严格履行安全和生产法规定职责,带头学法,遵守法、学潮法,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为度,调动师生参与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通过“安全和产万里行”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宣传推广好经验交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契机,围绕学校重点领域排查整治成效,鼓励师生举报安全和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集中暴光突出问题。 (三)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请各部门、各学院于2022年6月16日前后,以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组织师生职工参与“广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 “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自愿者在行动”等活动,结合部门实际组织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鼓励师生积极参与各类应急演练活动。 五、切实做好材料报送工作 请各部门、各学院将此次活动方案、开展情况、总结等书面材料和登记表于6月30日前报保卫处孟娇老师处,保卫处汇总后上报市教育局和教育厅。诚望积极配合为谢! 特此通知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保卫处 2022年5月30日 附: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文件 2、《全国“安全和产月”活动进展情况 登记表》(见文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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