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教师教龄荣誉证书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门:
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教师教龄荣誉证书颁发有关工作的通知》、《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办理2022年度教师教龄荣誉证书相关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展本年度30年教龄荣誉证书办理工作。
请各教学院认真组织学习办理教师教龄荣誉证书的相关规定,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认真对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30 年和25年教龄荣誉证书审批及颁发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85号)文件申报条件,如实填写附件1《申报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审核表》。严格按政策要求对教师申报信息认真审核,填写的教龄简历必须属实(如审核发现填报虚假信息、伪造申报材料等现象,取消教师申报资格、在“师德诚信记录”中登记)。符合条件的教师由各教学院统一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具体办理流程:
一、2022年6月11日前,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附件1《申报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审核表》交本教学院,由各教学院统一收齐后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
二、2022年6月18日前,各教学院把本学院《申报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审核表》交人事处、教务处审核(人事处、教务处根据黔府办发【2011】85号)文件对《申报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审核表》中内容逐项核实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2022年6月30日前,各教学院根据人事处、教务处审核后的《申报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审核表》,统一填写附件2《颁发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审批表》和附件3《颁发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名册》,将审核后的附件1《申报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审核表》纸质版交西区综合楼工会623办公室杨林山老师处,附件2《颁发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审批表》和附件3《颁发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名册》(电子版)发工会陈健老师在线办公。请各教学院务必在规定时间报送,以便工会在规定时间,为符合办证条件的教师办理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
逾期未报送的,将推迟至下一年度办理。
工 会
2022年5月30日
附件1:申报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审核表
附件2:颁发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审批表
附件3:颁发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名册
附件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教师教龄荣誉证书颁发有关工作的通知
附件5: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办理2022年度教师教龄荣誉证书相关的通知
附件6:《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30年和25年教龄荣誉证书审批及颁发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85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