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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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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组织评荐2023届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通知
2023-03-02 10:19  


关于认真组织评2023届省级

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学校决定在2023届毕业生中评选67名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到省教育厅表彰。为扎实做好此次评荐工作,评选出我校品学兼优的毕业生,达到表扬先进典型,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的目的。现将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评荐工作安排如下,请严格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评荐活动。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23届毕业生。

二、评选指标说明

省教育厅根据我校2023年毕业生总数(3482人),按2%的比例,分配给我校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指标67名。为确保评荐质量,学工部(处)按毕业生3%的比例,分配推荐指标到各院,具体指标见《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2023届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2,学校将从这106名学生中挑选67名作为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候选人推荐到省教育厅。

三、评选基本条件

(一)具有正确坚定的政治立场、优良的道德品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公民道德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行为举止文明,诚实守信。

(二)热爱学习,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成绩优异,在学习过程、学术研究、科技活动、技能大赛、创新创业等方面成绩突出,乐于帮助同学共同进步。

(三)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班级开展的活动,积极参与公益活动,热爱集体,敬老爱幼,具有热爱劳动、吃苦耐劳、开拓创新精神,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有突出的表现和事迹。

(四)有健康的体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有健康的生活习性和良好的卫生习惯,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80分)标准;具有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五)具有正确的择业观和积极为社会贡献的思想。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有突出的的表现和事迹,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同年级同专业)排名10%以上。

(六)退役复学、积极应征入伍或在技能大赛、创新创业等方面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及其它对社会有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适当放宽评选条件。

(七)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以上奖励;并被评选为优秀毕业生。

各院评选原则

(一)民主集中;

(二)实事求是;

(三)公平公正公开

、评选程序

(一)班集体评荐;

(二)各院审查公示推荐;

(三)学工部(处)审核公示;

(四)学校研究决定推荐。

五、学校推荐原则

(一)考虑比例,全面兼顾;

(二)好中选优,优中荐特;

(三)内选为主,外选为辅;

(四)尊重各院为主,不当调整为辅。

、评选要求说明

(一)不得参评的情形

1.受到纪律处分,还在处分时限内;

2.违纪行为经查实按学校规定确应受到纪律处分;

3.实习实践成绩低于80分;

4.到目前为止仍未注册;

5.平时有抽烟、喝酒、铺张浪费等不良嗜好

(二)优先评荐的情形

1.综合测评成绩列前者优先;

2.无补考科目者优先;

3.未受过处分者优先

   (三)综合测评成绩计算

   1.评荐活动中所用的综合测评成绩,与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要求相同;

2.中选生综合成绩测评,与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要求相同。

(四)院级公示时间为3天,校级公示时间为5

)信息填报说明

1.候选人填入表格附件3的信息,必须在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校级平台上核准毕业生信息后(毕业生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等),填写《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登记表》(附件32023届贵州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附件4、《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2023届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评审统计报表》(附件5)。

2.规范整理提交材料,严格按照《省级优秀毕业生报送材料要求》填写不要出现省教育厅文件《学生省级评优推荐材料常见问题》中列举的错误

)时间安排

与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评荐工作同步进行。

)须报送的评选材料

1.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值及排名材料因校优已要求提供,省优不再要求。

2.综合测评成绩年级排名汇总表,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学生须填报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各院须填报附件4、附件5各一份,经学院党总支书记签字后于2023316日前将附件3纸质版一式份及电子版、附件4、附件5报学生处。

4.各院在院级范围公示材料一份。

)责任说明

请各院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评选、公示(时间3天),并按规定时间、要求报送相关材料。若评荐中违背通知要求或操作不规范出现问题,责任由相关人员承担。

(九)意见反映

   对评荐工作或公示对象的相关问题反映,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真实署名,向所在学院或学工部(处)反映。

   )应注意的问题

   1.评荐工作班主任不能全部转嫁给学生干部办理。

2.不提倡高姿态谦让。

3.必须确保参评者的基本情况、相关信息真实准确。

4.务必按要求、按说明组织指导学生填写相关表格,否则,如出现不当或错误,可能一票否决。

附件:

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2023届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3.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登记表

4.2023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

5.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2023届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评审统计报表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学工部(处)

                                          202332


附件【附件2 省优大名额分配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 2023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1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5 2023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统计报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4 2023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汇总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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