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彝学院资料中心图书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资料中心除报纸外,所有杂志和图书均实行借阅制
二、借阅对象主要为本校从事民族学、彝学等社科研究的教职工,学生借阅需出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并留下复印件。
三、图书借阅每次只能借5本。
四、借阅人在资料室阅览,看完应放回原处,无需登记,不得偷盗,违者按原价10倍罚。
五、需借出阅览的,必须登记借阅时间、归还时间、借书人单位或部门。
六、借阅时,借书人须检查图书有无缺页破页,若有及时告知资料管理员,归还时,若图书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七、本资料室图书孤本一律不外借,需要者只能复印。
八、借阅时间不超过6个月,若到期未读完,应办理续借手续。
九、借阅人要爱惜图书,不得在图书上圈点、勾画或乱涂乱画。
十、借阅图书不得随意转借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