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贵工程院政通〔2023〕120号)文件规定和教务处关于转专业工作通知安排,结合艺术学院专业特点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艺术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艺术学院院长
副组长:艺术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
成 员:教学科研科,美术学专业负责人、系主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负责人,系主任,环境设计专业负责人,系主任
二、可接收学生的基础条件
申请转入的学生必须达到《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贵工程院政通[2023]120号)相关条款要求,根据艺术学院各专业情况和专业特征,可以在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和环境设计几个专业之间互转,转入情况如下:
接收转入专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接收转入计划:每年按专业人数的8%接收转入。
三、转专业考核要求
考核方式:艺术学院组织考核小组,对符合条件申请转入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和环境设计专业的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素描》、《色彩》,各科满分100分,最后取两科的平均分为最后成绩。
录取办法:(1)考核平均成绩必须达到80分及以上;(2)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录取名单。如出现平均分数相同情况,则优先录取《素描》成绩较高的学生;如果《素描》成绩一样,则由考核小组进行现场面试择优录取。
四、各项工作时间节点
1、第一、二学期第 14-15 周,艺术学院上报接收转专业计划和考核方案,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同意后,由教务处统一公示;
2、第二、三学期预备周,学生通过教务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3、第二、三学期第 1 周周三前,学生转出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并完成教务系统中转出学生的审批工作;
4、第二、三学期第 2 周周三前,完成转专业考核,并向学院党政联席会提交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拟转入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对拟接收转入学生审核后,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由学院主要领导签署意见,报教务处。
5、原则上,转入学院将同意转入学生的审核材料报教务处后,学生不得放弃转专业。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放弃转专业的,应在教务处公示期内填书面申请,并经转出学院、转入学院、教务处后留在原专业。未在公示期内书面申请放弃转专业的,必须转入新专业就读。
五、其他情况说明
符合《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贵工程院政通[2023]120号)相关条款要求的2023级在校本科生均可在教务系统申请,同时填写“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申请经所在学院(转出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交到艺术学院教学科研科颜震老师处,申请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5日。经转出学院分管教学领导签字盖章后,交转入学院,逾期不再受理。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艺术学院
2023年11月13日